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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

时间:2019-03-08 11:54:03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望长城内外

 

毛泽东时代的妇女风采(图)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千百年来生活在中国社会最低层的广大妇女获得了翻身解放。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对中国妇女的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毛泽东等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的领导下和毛泽东关于妇女解放思想的指导下,解放以后,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极大提高,使毛泽东时代成为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

  在过去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妇女是受人压迫和奴役的对象,她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尊严,脖子上套着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恪守着“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是受人欺侮、任人宰割的人下人。

  早在1917年,毛泽东就认识到,妇女解放是一个社会问题,经济关系则是男女不平等的实质。1919年11月,长沙青年女子赵五贞被父母强迫出嫁,反抗无效,在迎亲花轿中用剃头刀割破喉管自杀。此事发生后,毛泽东在12天半内连续发表9篇文章,指出婚姻问题是个社会问题,赵五贞之死根源于社会,并号召人们向吃人的旧社会发动进攻。他还强调经济独立和开放女子教育对于妇女解放的特殊作用。1918年4月,由毛泽东和蔡和森发起的“新民学会”首开在组织上突破男女界限先例,成为实现男女社会平等的典范,学会提倡男女平等,把妇女引为“同志”,湖南女校第一批就有7名女性入会。在70多名会员中,女会员就有19人,占1/4强,这就打破了历史上禁止女性参与社会的陈规,为当时和后来组织妇女参与革命和建设奠定了基础。正是由于毛泽东的宣传和影响,湖南早期妇女运动步入全国前列。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纳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轨道,从此,中国妇女解放运动与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毛泽东指出,中国妇女受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条绳索的束缚,要冲破这种束缚,实现妇女的解放,必须与整个无产阶级的解放相联系。1938年11月,毛泽东在抗大女生大队成立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全民族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幼都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尤其是我们妇女同胞所受的压迫尤甚;我们反对一切加于妇女的压迫,尤其是仇恨日本帝国主义对于妇女的侮辱。我们抗日不仅为求民族平等,而且要在抗日战争中求得中国妇女的地位平等。”他还说:“妇女要求得解放,必须积极抗日,必须依靠妇女自己努力争取权利。”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中国妇女运动从单纯的与男人作斗争,从男人那儿争取权力转向投入到反帝反封建、反阶级压迫和剥削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洪流中,使中国妇女成为反帝、反封建的一支强大力量。

毛泽东时代的妇女风采(图)

  毛泽东指出,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1940年,毛泽东在延安“三八”节纪念大会上说:“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现在打日本,要妇女参加,生产要妇女参加,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参加就不成功”。他还说:“假如中国没有占半数的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他还预言:“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

  毛泽东认为,“只有当阶级社会不存在了,笨重的劳动都自动化了,农业也都机械化了的时候,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也就是说,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和妇女普遍参加社会劳动之后才能逐步实现。在中国,这个任务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逐步完成。

  毛泽东非常重视培养妇女干部。他指出,“没有一批能干而专职的妇女干部,要开展妇女运动是不可能的”,因而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的干部”,通过他们去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率领广大妇女肩负建设国家的重任,使妇女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多做贡献。正是在毛泽东这一思想指导下,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非常注重培养妇女干部。如北伐期间举起各类女子学校和训练班、讲习所;大革命期间陆续派了一些妇女干部(如蔡畅、向警予等)到苏联学习;在苏区,建立各种妇女组织,培养妇女干部;抗日战争期间,除在抗日军政大学培养妇女干部外,八路军、新四军以及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创办的军事院校、党校和专业学校都有很多妇女在其中学习。在延安还有一所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中国女子大学,这所学校是在毛泽东的倡议下创办的,毛泽东要求:“女大不仅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干部。要准备到前线去,到农村、工厂去,组织二亿三千五百万妇女参加抗战”。此外,各抗日根据地各级妇救会、妇女会等组织开办的短训班,也培养造就了一支规模相当可观的农村妇女干部队伍,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建国后党所信赖和依靠的妇女工作大军。

  在中国革命的各个时期,毛泽东都非常重视保护妇女的权益。例如,在他1922年亲自参加起草的湖南省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中,即包括有“关于劳动妇女之决议案”,规定要特别保护劳动妇女的权益,使她们与男子有平等的待遇,各级工会要有女会员,工会一切会务要让女会员参加等。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体现男女平等原则的大法,该宪法大纲的颁布使妇女们在政治上和男子一样得到各种权利,妇女有参加各种群众团体如工会、贫农团、互济会等组织的权力,还有参加革命战争、生产劳动等权力;妇女们在经济上获得独立,并获得了婚姻自主的权力。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婚姻条例,在苏区内实行婚姻自由,废除一切包办、强迫的买卖婚姻,禁止蓄带童养媳和奴婢,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等。

  建国后,毛泽东更加重视妇女的权益,让她们参加到公共事业和国家管理中去。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颁布了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明文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及家庭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一切权利,妇女成了国家主人。第一届政协《共同纲领》制订了男女平等有关政策。1950年5月《婚姻法》强调,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恋爱自主,婚姻自由,取缔娼妓和童养媳制度。1953年2月《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4年颁布实施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又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这部《宪法》还明确规定,在生产劳动中“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这些从根本上解除了歧视妇女和买卖婚姻等封建传统给妇女造成的苦难,改变了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随着妇女参与社会生活的范围日益扩大,毛泽东提出要努力提高妇女素质,认为“没有扫除文盲,没有进小学、中学、大学,妇女还不可能彻底解放。”在毛泽东这一思想鼓舞下,20世纪50年代我国妇女曾出现了脱盲热,妇女识字班、夜校直到夜大学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为鼓励妇女提高社会参与层次,毛泽东还鼓励妇女:“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1956年10月,毛泽东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在中国,参加政府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毕竟是少数……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17%。在北京、上海、天津三个中央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20%。”“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果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坏处。”在那个时期,中国曾经实现了“县县都有女县长,乡乡都有女乡长”的发展目标,形成了50年代妇女参与政治的高潮。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妇女的聪明才智极大地释放出来,她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地投身于火热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广大女工学文化、学技术,争做技术革新能手;农村妇女踊跃参加种田、开荒和兴修水利等农业生产劳动。大批妇女摆脱了文盲,很多妇女成为各个行业的英雄模范。中国妇女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成为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力量,在工农业生产、科学、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中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中国妇女扬眉吐气的口号。因此可以说,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在妇女解放上的进步是翻天覆地的,在短短二十多年里就取得了西方国家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取得的进步。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妇女的政治地位有了空前的提高,其最显著的标志是新中国成立后培养起的一大批妇女干部陆续走上了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女性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曾占到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12.9%: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曾占到24.6%。(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这是建国六十多年来中国妇女政治地位最高的时期,此后就再也没有达到过。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妇女解放的黄金时代。

  然而这些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在妇女解放的道路上不仅没有继续进步,反而倒退了。近三十年来,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明显下降,不仅妇女干部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的比重降低了,妇女学习、就业受到明显的歧视,而且卖淫嫖娼、包养二奶、拐卖妇女儿童等在毛泽东时代早就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也死灰复燃、愈演愈烈。这些年来,几千万工人下岗,女工首当其冲;强制上环、强制人流、强制结扎,让许多妇女受苦遭罪;涉黄场所遍及城乡,失足妇女多达数百万至上千万;权色交易、买卖婚姻、遗弃女婴等现象也层出不穷。现在中国妇女的地位不仅比欧美低得多,甚至不如许多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女议员(女人大代表)占中国议员总数的比例,就远远未达到联合国设定的标准(30%以上),国际排名比一些发展中国家还要低(详见附录三)。

  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年“猫论”当道 ,“一切向钱看”,只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严重背离了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道路。因此,要想让中国的妇女重新获得解放,不断提高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就必须回归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附表一

建国后历届中央委员会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女性当选情况

 

 

 

 

 

 

中央委员会

 

中纪委委员

中央委员

 

中央候补委员

 

 

 

 

 

 

其中女性人数

 

 

%

 

 

其中女性人数

 

女性占

%

 

 

其中女性人数

 

女性占

%

 

 

其中女性人数

 

%

第八届

97

4

4.1

73

4

5.5

170

8

4.7

 

 

 

第九届

171

13

7.6

109

10

9.2

280

23

8.2

 

 

 

第十届

195

20

10.3

124

21

16.9

319

41

12.9

 

 

 

十一届

201

14

7

132

24

18.2

333

38

11.4

 

 

 

十二届

210

11

5.2

138

13

9.4

348

24

7

132

13

9.8

十三届

175

10

5.7

110

12

10.9

285

22

7.7

69

8

11.6

十四届

189

12

6.3

130

12

9.2

319

24

7.5

108

9

8.3

十五届

193

8

4.1

151

17

11.3

344

25

7.3

115

14

12.2

十六届

198

5

2.5

158

22

13.9

356

27

7.6

121

14

11.6

十七届

204

13

6.4

167

24

14.4

371

37

10

127

17

13.4

十八届

205

10

4.9

171

23

13.5

376

33

8.8

130

13

10

  

附表二

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女性当选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总数

其中女性

人数

女性

%

第一届

       79

4

5.1

第二届

79

4

5.1

第三届

115

17

14.8

第四届

167

41

24.6

第五届

195

38

19.5

第六届

155

14

9

第七届

155

18

11.6

第八届

155

19

12.3

第九届

155

19

12.3

第十届

175

23

13.1

十一届

175

27

15.4

十二届

175

26

14.9

表中所列数字均为各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情况。

         

 

附录三

2009年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标准的国家

截至2009年底,世界187个有议会的国家之中,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设定的标准(30%以上)的国家有26个,其中女议员比例超过40%的有7个国家,女议员比例超过50%的有1个国家。女议员比例达到联合国标准的26个国家中,欧洲有12个国家,非洲有7个国家,美洲有5个国家,大洋洲1个国家,亚洲1个国家。
  卢旺达的女议员比例达56.3%,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在政治上真正“阴盛阳衰”的国家,由女性掌握立法权的国家。瑞典的女议员比例多年来一直稳定在45-50%之间,也不愧“女权国家”的称号。
  另有9个国家女议员比例仍然为0,这9个国家是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曼、科摩罗、密克罗尼西亚、瑙鲁、帕劳、所罗门群岛和图瓦卢。
  200926个女议员比例超过30%的国家名单

  排名   国家    女议员比例
   1    卢旺达    56.30%
   2    瑞典      46.40%
   3    南非      44.50%
   4    古巴      43.20%
   5    冰岛      42.90%
   6    荷兰      42.00%
   7    芬兰      40.00%
   8    挪威      39.60%
   9    莫桑比克  39.20%
  10    安哥拉    38.60%
  11    阿根廷    38.50%
  12    比利时    38.00%
  13    丹麦      38.00%
  14  哥斯达黎加  36.80%
  15    西班牙    36.60%
  16    安道尔    35.70%
  17    新西兰    33.60%
  18    尼泊尔    33.20%
  19    德国      32.80%
  20    马其顿    32.50%
  21    厄瓜多尔  32.30%
  22    白俄罗斯  31.80%
  23    乌干达    31.50%
  24    布隆迪    31.40%
  25    坦桑尼亚  30.70%
  26    圭亚那    30.00%

 

另文:

【毛时代】新中国的妇女解放的伟大成就

 

 

 

新中国诞生的前夕,毛泽东发出了“团结起来,参加生产和政治活动,改善妇女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解放后,在毛泽东的倡导和主持下,党和政府大刀阔斧地制定针对解放妇女的各项法令和政策,改革一切套在妇女身上的层层枷锁,从经济上,政治上,精神意识上领导妇女开展轰轰烈烈的解放运动。

 


一  清除色情业

 

1949年11月,毛泽东发出指示: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我们要把房子打扫干净。于是在1949年11月22日凌晨,北京市正式拉开了旨在彻底消灭旧中国遗留的妓院和解放娼妓的历史帷幕,经过果断而彻底地行动关闭了妓院224家,集中拘留了老板400多名,收容了1300名妓女,然后在开始对妓女进行了漫长的健康检查治疗、劳动技能培训以及未来工作安排等一系列改造和帮助的举措。

新中国建国初期所展开的一场遍及全国的消灭妓院、解放娼妓的行动在当时得到了彻底的贯彻和落实,这意味着毛泽东消灭了在中国长达3000余年的娼妓史,并同时能扩大战果,一举将附着在妓院和娼妓身上的“黑赌毒”社会顽疾一并消灭。从此中国妇女摆脱了旧社会因依附男权而没有尊严的地位,并成为了与所有男性一样,可以依靠自己劳动成为自食其力和享有各项人民民主权利的光荣劳动者。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就是当时发自老百姓内心的真实写照。

 

 

二   颁布《婚姻法》

 

第一届政协《共同纲领》制订了男女平等有关政策。1950年5月的《婚姻法》废除了一夫多妻制,禁止童养媳,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确立以感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制度, 大大提升了妇女在社会和家庭地位,改善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人权状况,使妇女有权按照本人的意志追求个人幸福和家庭幸福,摧毁封建社会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不平等的婚姻制度。

 

 


三   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妇女干部

 

1953年2月《选举法》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毛泽东提出要努力提高妇女素质,认为“没有扫除文盲,没有进小学、中学、大学,妇女还不可能彻底解放。”在毛泽东这一思想鼓舞下,20世纪50年代我国妇女曾出现了脱盲热,妇女识字班、夜校直到夜大学比比皆是,层出不穷。为鼓励妇女提高社会参与层次,毛泽东还鼓励妇女:“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

中国妇女纷纷走出家庭,走上社会,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一大批妇女领导干部,妇女劳动模范茁壮成长起来。1953年,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次民主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山西西沟24岁的农村妇女申纪兰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54年9月,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1211名全国人大代表审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6年10月,毛泽东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将来女同志的比例(参政)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果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坏处。”50年代,妇女参政达到了高潮,曾实现了县县都有女县长、乡乡都有女乡长的喜人景象。  

 

 

四   土地改革、同工同酬

 

土改对中国农村妇女来说,是第一次大跃进。按照1947年《土改法》第六条,“……所有地主土地、所有公共土地……以及所有其他村内土地,按照村子总人口,不论男女老少,统一平均分配;……属于每个人的个人财产”。按照这一法律,妇女首次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随着土地改革的结束、合作化运动的日益展开,农村妇女开始拥有一个新的身份:劳动者。

妇女突然间与男人一样,挣取家庭收入,而不再是实际上的、不受薪的家务奴隶。

社会主义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崭新的社会制度,共产党获取政权以后,通过对劳动价值的制度性肯定以及对劳动者的赞美,国家实现了劳动者生产的主体性并力图最终实现其社会的主体性。在妇女们的回忆里,建国后最初的几年是伴随着歌舞、说笑度过的。由于田野里的工作、数不清的晚间会议,同龄妇女尤其是未婚女子有了许多“被批准和认可的”碰面机会,劳动极大地扩展了妇女自由活动的社会空间。进入高级合作社以后,集体劳动不仅成为妇女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作为社员的她们获取合法身份的唯一渠道。作为日常实践的“劳动”在重新塑造妇女生活经验、重新定义性别关系方面的影响深远。在这里,官方主流叙事里常常隐藏的那些有关性别的艰辛、困惑、挣扎甚至抗争的声音显得异常清晰。

1954年颁布实施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又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这部《宪法》还明确规定,在生产劳动中“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这些从根本上解除了歧视妇女和买卖婚姻等封建传统给妇女造成的苦难,改变了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在经济参与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几乎所有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不论男女,都能平等地享受在终身就业保障、儿童保育、教育、医疗、住房补贴和退休金等方面的待遇。单位(集体)提供福利性的托幼服务,大大减少了当时女性参与劳动的机会成本、负面的社会压力以及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的费用。国家对全民教育的重视和积极开展对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的教育,极大地推动了广大妇女的角色的转变。农村三级医疗网的设立,赤脚医生的推广,妇幼保健网的建立切实的起了保障妇女的健康的作用。这些制度和政策使得中国这样一个收入水平很低的国家,在性别平等、广泛基础教育、卫生和就业领域做出了瞩目的成就。“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中国妇女解放和妇女地位的标志性术语。

 

 

新中国妇女解放其空前的规模、深度和广度,使其堪称近代女性解放的巅峰。

新中国的劳动妇女们由以前的“女奴”彻底翻身解放成了“半边天”,成为了受人尊敬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与男性同工同酬同地位,巾帼不让须眉,从工业到农业,从文教卫到科学技术,从军队到地方,从外交到内政,从工厂矿山到农村山寨、从领导机关到普通百姓,各行各业涌现出了向秀丽、郝建秀、岳喜翠、龚澎、戴碧蓉、郭凤莲、侯隽、邢燕子、吴桂贤等一大批全国闻名的家喻户晓的女英雄、女状元、女能手、女领导、三.八红旗手……中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梁军的形象还印在了第三套人民币上,那是何等的光荣和骄傲!那时候党和国家每年都要庆祝“三.八”劳动妇女节,表彰各行各业涌现的女英模。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切接见女英模,勉励她们为祖国多作贡献,给全国的劳动妇女以极大的鼓舞!毛主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时代的中国妇女意气风发,豪情万丈,战天斗地,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强大生力军!我们理应倍加珍惜“三.八劳动妇女节”这个节日,倍加珍惜这份荣耀,倍加珍惜“劳动妇女节”这个名称!

毛泽东时代的中国妇女解放最为彻底,妇女地位最为平等是公认的全球之最。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取得的伟大成就,推动社会大幅度的进步,得益于毛泽东的指导思想正确,措施得力,步伐坚定,促使妇女获得一切平等的权利,撑起“半边天”,过上自豪、尊严、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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