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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在上海的第三次为张爱玲大兴土木

时间:2019-07-18 15:40:28  来源:乌有之乡  作者:陈福康

   按:在网上看到一段发人深思的文章:“李鸿章之所以敢无所顾忌地放手卖国、放手贪腐,是因为李鸿章发现了此前任何宰相都没有发现的一条安全退路——把财产和亲属转移到国外。正是凭借李鸿章卖国获取的四千万两白银的家产,李鸿章所有后代子女无一例外地云游世界、定居欧美等西方国家,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

  看后愤怒之极!难道我们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卖国贼的子孙后代也应该追究,应该剥夺他们的非法所得!能不能研究、学习一下韩国几十年后一直追查追缴叛国者财富的做法?

  即使我们暂时做不到像韩国那样,至少我们在舆论上,在宣传上,要揭露,要谴责那些卖国贼。但我们这里又如何?仅举一例,上海前些时静安区据说又发现了张爱玲的一个”故居“,花大钱重修,报纸上眉飞色舞地介绍说这个房子是李鸿章送给他的孙女的礼物!

  我在这里介绍我的朋友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投稿多处,都不让发表。这就是一些浸淫人物说的“自由”“民主”!

  评在上海的第三次为张爱玲大兴土木

▉ 陈福康

  网上载“新华网上海2009年11月24日电”:“近日,张爱玲出生地老宅全面修缮后,‘变身’为石门二路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正式对社会开放。据介绍,修缮工作本着‘原生态’的原则,尽量保持其原有风貌,以便人们在这里重温张爱玲的风采。张爱玲自出生时起就生活在这里,在这座老宅中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网上同时还有新华社签约摄影师等人拍摄的上海静安区康定东路87弄这个由“张爱玲出生故居”改造的豪华的“文化活动中心”的多幅照片,其中还有专设的“张爱玲书屋”,“里面摆放了仿中国明式家具,流畅的线条和唯美的造型带有女性的柔美,体现了张爱玲细致与古典的美感,以及唯美与浪漫的气质。”

  其他,在东方网、世博网等等,还有《青年报》、《东方早报》、《新民晚报》、《中国文化报》等等上面,也都有醒目的报道和照片,都是一片热烈的叫好声,还有“在‘张爱玲书屋’里怀念这位奇女子,在保存完好的古建筑里继续书写与张爱玲的不解之缘”这样的诗意描写。

  这是继好几年前上海市静安区两次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为常德公寓“张爱玲故居”挂牌和挂牌后大力修缮,还有上海另一个区要兴修极具创意的“国际水平”的“张爱玲纪念图书馆”以后,在上海的第三次为了张爱玲的大动土木。也是众多新闻媒体和网上的第三次与张爱玲有关的建筑的热闹轰炒。

  《青年报》的报道一开头是这样说的:“大多数人也许只知道静安区有个常德公寓是张爱玲的故居,却不曾想到康定东路87弄,也与张爱玲有着很深的渊源。这座清末民初的建筑,原先是张爱玲的曾外祖父李鸿章给女儿的陪嫁。从1921年张爱玲出生时起,她在这座老宅中度过了整整二十年的时光。也是这个弄堂里的人生经验,带给了她从23岁到25岁之间的创作高峰。”但据我所知,从1923年到1929年,张爱玲是生活在北方天津的;从天津回上海后也曾搬过家;在她20岁之前,还去了香港。所谓“她在这座老宅中度过了整整二十年的时光”,是一个任意编造的谎言!然而,为了热炒这幢据说是“隐藏着其不为人知的显赫身世”的老宅,有关报道(当然都是听静安区某些部门的负责人说的)就这样敢于闭着眼睛不怕天下人耻笑地胡说八道了。

  媒体还津津乐道,“据石门二路街道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施齐介绍,这座清末民初的建筑,原先是张爱玲的曾外祖父李鸿章给女儿的陪嫁”,但李鸿章死于何时?民国前十年!如是所谓“民初的建筑”,那就决不可能是李鸿章给女儿的陪嫁了,连这点常识也不懂?而即使真的是李鸿章给女儿的陪嫁,那也不过是卖国老贼刮取民脂民膏所得,是带着血腥味的,又有什么值得你艳称的呢?

  此前,对有关常德公寓“张爱玲故居”的挂牌和花大钱修缮的炒作,是最令我们了解那段历史的老百姓反感和愤怒的。因为住在常德公寓的张爱玲,是一个在日伪统治下急于“出名”而自甘堕落的不洁文人。她不顾一切向敌伪的报刊投稿,她有向它们献媚的文字。她居然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一个臭名昭著的大奸逆先是非法姘居,后来干脆不顾亲友的反对做了那个大奸逆的小老婆。“汉奸妻”,这个词是张爱玲自己在《小团圆》里用的。再后来,更主动策划、帮助那个受到中国政府通缉的大汉奸逃匿,还在那个大汉奸匿逃后千里迢迢赶去相聚。然而,新闻媒体和网上文章对那个“故居”的炒作,却偏偏都要眉飞色舞地大谈张爱玲怎么在那个“故居”里与那个大奸逆“恋爱”!

  那么现在,这是张爱玲20岁以前的“故居”,似乎和“不洁文人”、“汉奸妻”不大搭界了;但是,说要在这里“重温张爱玲的风采”,那又是怎样的值得后人瞻仰的风采呢?所谓张爱玲在“这个弄堂里的人生经验”,又是什么值得后人学习的人生经验呢?要在这里“继续书写与张爱玲的不解之缘”,又是怎样一种缘分呢?人们不应该想一想,问一问吗?

  上次常德公寓“张爱玲故居”的挂牌和大力修缮,遭到了以老作家、老学者何满子先生为代表的正义人士的强烈批评。那个“故居” 修缮完毕后,虽然在报刊、网站上欢呼、热炒了一阵,但那块被人两次蒙骗冒用(因为据说该区领导表示对这件事不大了解)的“静安区人民政府”的牌子,听说毕竟没有敢再挂上去,而是换了一块没有署名的牌子。现在,据报道,这个“张爱玲出生地故居”则是“经过一年多的‘秘密’打造”而“雪藏”起来的。为什么要那么长久地保持“秘密”呢?是不是因为心里还是有点虚,怕人家批评?现在不保密了,想来是觉得米已成炊、木已成舟,不用怕了?

  这个由“张爱玲出生地老宅”变来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与几年前在上海要兴修的“张爱玲纪念图书馆”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都为所谓的“公共建筑”。主其事者同样都反复强调其“文化功能”。而这一点人们确实也不要忽视。众多报道中称,“在这里举办了静安区首届社区公益节暨石门二路社区第七届邻居节”,“从现在开始,社区内世博人家的培训工作将在此进行,老洋房也将成为社区居民和外国友人的文化活动场所。”“活动中心还将作为石门二路社区世博人家的培训中心。今后,世博人家的居民将在这里接受接待指导,同时交流自己的心得。在昨日活动中心的首次活动中,三户世博人家家庭代表便在现场交流制作工艺花篮、包馄饨、剪纸的技巧。根据计划,在世博会开始前石门二路社区的世博人家总数将达到100户。”“这里首先是一个普通居民互相交流的平台。”“除了文体活动的推广,中心还将推出老年教育、儿童托管、市民议事会等项目。”等等等等,真是具有创意,一派和谐的美好的景象。但我们要问:这些“公益”“邻居”“世博”“老年教育”“儿童托管”“市民议事”云云,与张爱玲,与“张爱玲出生地老宅”,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座“保持其原有风貌”的张爱玲出生地老宅,一旦“变身”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就能引导和提倡社会公益、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等等这些社区文化的起码功能了吗?真是笑话!主事者也不想想,张爱玲家的“原有风貌”到底是怎样的。从她自己的回忆和作品中,人们知道她家里是“糟哚哚,一锅粥”,没有真情,没有爱,只有冷漠变态,只有勾心斗角、偷鸡摸狗,甚至有的男盗女娼,畜生不如。至少,在她自己的自传性作品中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原生态”。即使在这次的报道中,不是也说“正是这栋房子,带给了张爱玲无尽的敏感、倔强与哀愁,那种阴郁、刺痛的生活,也一直延伸到她的内心和创作中”吗?难道还想让这种阴郁、刺痛的“原生态”的生活,一直延伸到来这里“朝拜”(这个词是报道里用的)她的人的内心中,继续这种“不解之缘”吗?

  报道中说,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施齐告诉记者,常德公寓在政府的保护下,已经焕然一新”(请注意“在政府的保护下”一语);而静安区的这一次“改造工程”,与常德公寓“张爱玲故居”修缮工程一样,也是有着“党群工作部”这样的官方背景的。而在经济背景上,报道还透露,“为求用更先进的理念推进中心发展”(请注意“更先进的理念”一语),有关部门特意选择了“有来自香港的基金会作为依托”的某公司负责全面运作。而且,某公司“已经开始着手为中心引入一些台湾的张爱玲基金”。在这一点做法上,又是与几年前上海另一个区要兴修“张爱玲纪念图书馆”一样。这一点人们也千万不要忽视哦!

  更厉害的是,这位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还向记者郑重宣布,并通过记者向全世界郑重宣布:这个张爱玲出生地老宅“最后会列入文物保护单位”。这个,比他说那里“将成为国际性活动的聚集场所”,甚至现在它的“国际性活动”的“档期”就已经“排得满满的”了(如11月13日的奥地利民族舞蹈团演出、16日非洲舞蹈团演出、17日的越剧演出专场,20日开始全年无休每天都有评弹演出,年底美国大都会歌手还将来此献唱等),还要厉害千百倍啊!因为,一处建筑之能否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是有严格的标准的,是必须经由有关政府部门正式上报并得到文物部门的审查批准的。而这位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说话如此有底气,想来大概已经得到什么大人物的点头了?

  然而,既然是所谓“公共建筑”,既然是“最后会列入文物保护单位”,那么,我们公众也就有议论和评审的权利。我虽然明知自己人微言轻,既无权,又无钱,但反复考虑,按捺不住,还是觉得必须谈谈自己的想法。否则对不起良心,对不起先贤,也对不起后代。你想,要是“文物保护单位”张爱玲故居真的一个一个建立了,那子孙后代一定会问,怎么当年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呢?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不管是不是能够阻止此类事情,我只能发出“一士之谔谔”,尽心则无愧了。

  从两次为不洁文人张爱玲大兴土木修造“故居”一事,我不得不联想到上海某区有关部门对真正的文化大师同时又是革命烈士的郑振铎先生的态度和做法。郑先生一生中居住最久的地方是上海,他在这个区里本来也是有两个故居的,但是都在近年被无情地拆除了,其中有一处还是在报纸上公布发现该故居,并公布该故居留下过鲁迅、茅盾、叶圣陶、胡愈之等人足迹的文章以后。同样是两个故居,同样在一个区里,两相对比,反差何其强烈!这又怎么对得起郑先生呢?而郑先生正是新中国的第一任国家文物局局长,正是他最早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了建立“文物保护单位”这样的政策。当然,我想他是决不会让后人保护自己的“故居”的,但如果他泉下有知,看到今天为张爱玲这样的人如此大兴土木,甚至“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他老人家又会如何想?

         (原发于
20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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