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红学会 > 红色学者

杂谈明星炒作现象及背后的原因 ——从范冰冰偷逃税被查处说起

时间:2018-10-08 13:48:10  来源:察网  作者:去伪求真

 杂谈明星炒作现象及背后的原因 ——从范冰冰偷逃税被查处说起

国庆期间,最能引发媒体聚焦和网民热议的新闻莫过于“范冰冰逃税被重罚”的新华社报道。

10月3日,“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连发两条信息:《超8亿!!范冰冰逃税被重罚!除此之外还有四大新闻》和《范冰冰道歉:我深感愧疚!》。前篇文章引用新华社报道,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9月30日,税务部门向其发出超8亿巨额罚单。后篇文章全文曝光了范冰冰在个人微博上发布的致歉信,范冰冰在致歉信中写道: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致违法失守……并表示完全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自从今年五月底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在天价客串电影《大轰炸》时使用“大小合同”逃税等影视界丑闻后,引起了媒体哗然,辩解、置疑、谴责、义愤之声不绝于耳,范冰冰再次成为了负面新闻的焦点。经过四个多月的等待,现在终于真相大白——范冰冰演电影、办企业前前后后欠交、偷逃税款共计3.8亿多元,被税务部门处以总额8亿多元的行政处罚。8亿多元人民币啊!这相对于我国约占80%的中等及以下收入的普通职工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累死累活、不吃不喝八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但是,相对于上了富人榜的天价演员、私企老板范冰冰而言,可能并不伤筋动骨,演几部影视剧、拍几个广告就能轻松捞回。市场经济成功的秘诀不在乎你形象正面负面,而在于你是否厚颜无耻。这个成功的秘诀至少在中国当代演艺圈是铁律,君不见,近三十多年来,但凡负面新闻缠身的演艺人员大都进入了天价片酬的“一线人气明星”行列,负面新闻越多“人气”越旺、片酬越高。这方面的事例很多,标志性人物过去有刘晓庆,现在有范冰冰。范冰冰几乎就是负面新闻浸泡出来的“人气王”,以至于如今在一部影片中客串几分钟小角色就能拿3000万片酬,而且还逃税,可见目无法纪对于她(他)们这类“成功人士”已成习惯动作,不厚颜无耻行吗?

范冰冰逃税被重罚的消息报道后,引起了众网友的热议,除了范冰冰的偷逃税行为引发众怒外,议论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范冰冰偷逃税额巨大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二是范冰冰以后还能否在演艺圈里面混下去?

关于范冰冰偷逃税额巨大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的问题,“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已经给出了答案,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逃税款初次被查处,只要偷逃税者态度良好缴税认罚,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无任范冰冰前后连续偷逃税款多少次、数额多少亿,只要她是初次被发现查处并缴税认罚就不必坐牢。有人可能会问,十多年前刘晓庆因为偷逃税为什么被判刑呢?其实问者可能误解了,据媒体披露,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至2001年间,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共欠税2000万元。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后刘晓庆等逐步补税认罚,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前后被拘押422天),2004年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单位犯罪),判处“直接责任人”、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刘晓庆因疏于管理、对公司偷逃税“不知情”而不算犯罪,最终以“不起诉”结案,所以刘晓庆虽然坐牢但并没判刑。2009年2月,在“法律专家们”的认证提议下,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201条偷税罪改为逃税罪,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也就是说,企业家们偷税逃税没关系,只要被发现后补税认罚还是好同志,因为市场经济“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刘晓庆辩护律师语录),对“主人”法律也得悠着点。所以,范冰冰被罚款是依法,不判刑也是依法。至于刑法为什么会作如此修改,深层原因笔者在“正当防卫还得靠跑”与正当防卫被认定引发的刑法思考》等文章中已作分析,在此不再重复。

笔者在此要着重谈谈范冰冰被处罚后还能否在演艺圈里面混下去的问题。按照近三十年来演艺界的价值观和运行规则,范冰冰的明星生涯可能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也许还能混的更加风生水起,个中原因不在于范冰冰违法与否,也不在于范冰冰演技高低,而在于资本包装、市场炒作、媒体引导、业内助推,通俗讲就是当今社会崇尚“造星”活动,只要资本能牟利,市场有需求,一个戏盲也能迅速包装成演艺明星,现在出现的众多“人气一流,演技三流”的一线明星无不是人为造星结出的奇葩。说实话,这种“造星”活动并非什么文化创新,中国封建半封建社会有之,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之,它是文化阵地市场化,文艺领域资本化,明星效应功利化的必然结果。当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不去崇尚造福人类的英雄,而是痴迷扭捏作态的明星时,什么怪事丑事不可思议之事都可能出现,何况“人气王”范爷已进入资本行列,在文艺界去政治化的背景下,违法不犯罪能算多大个事呢?

“造星”活动是文化艺术市场化后的主要运行方式,是资本渗透文艺领域后的重要牟利手段,是影视界“好莱坞”化、去政治化的必然结果。到目前为止,造星活动以资本包装炒作明星为统领,以媒体炒作明星绯闻隐私为补充,以官办影视评奖为助推,有效促进了中国影视业西化的进程。这种“造星”活动并非以演员的艺术素养、人物塑造为标准,而是以市场知名度为追求,因此造星需包装,包装靠炒作,炒作才能提高知名度成为人气明星,有了明星就能达到牟利的目的,这就是资本市场文娱运作的内在逻辑。

一、炒作明星是资本牟利的需要

在文化娱乐领域民营化、市场化环境下,影视界演职人员都成了经济人,都在为生存努力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资本包装明星投资影视剧是为了追求票房利润和增加收视率,演员争当明星是为了提高知名度拿天价出演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资方和演员只能相互利用、狼狈为奸,合作双赢。

一是资本投资人或影视界大佬成立影视文化经纪公司,控制包装几个签约明星,其造星的基本套路是,投资一部影视剧,高薪聘请名导明星加盟,推荐自己包装的新演员(尤其是年青貌美的女演员)共同主演,无论新人演技如何,在投资人和利益相关人士的操纵下,媒体吹捧之声便会汹涌而来,于是乎,一颗影视“新星”诞生了,片约不断,身价飙升,几经炒作便成了各种影视大奖的提名或获奖对象。明星包装成功后,老板一方面从明星天价片酬中抽头获利,另一方面利用资本和社会资源在影片发行时暗箱操作提高票价增加排片时间从而获得巨额票房回报,而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对签约明星的包装和反复炒作基础之上才能实现。

二是现如今的青年演员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单纯靠自身努力很难成功,要圆明星梦只能投靠演艺圈资本集团,利用一切个人或社会资源讨得资本大佬的欢心和重视,依靠资本包装和炒作获得更多主演机会提高身价赚取天价片酬。这其中的极少数“佼佼者”,在积累了足够多的原始资本后就设法摆脱老板的控制,自己成立公司当老板去包装新人赚更多钱,范冰冰正是这样的典型代表。这些靠资本包装出来的影视明星,深受资本的熏陶,全身上下充满了铜臭,指望她(他)们遵纪守法、传播社会正能量无异于异想天开。

二、资本炒作明星的主要手法

资本炒作明星主要分正面炒作、生活炒作和负面炒作三种形式。

正面炒作惯用手法就是资本包装推出的新老艺人每主演一部新影视剧,从开机初始到发行首映(播),资本媒体就不断地制造气氛大肆渲染,各种揭秘、花絮、动态、采风、预告片等充斥媒体,主创人员见面会、新闻发布会、首映式等轮番上场,往往一部新片尚未公映,主演就名声大噪,什么“X女郎”、“小鲜肉”、“老戏骨”、“大转型”等等吊足观众味口,其目的就是通过炒作明星效应掩盖影片缺陷诈取高票房获得巨额利润。

生活炒作就是明星包装公司或媒体为了维持某些明星的社会关注度,确保明星人气不减,对那些暂未拍片的明星参加活动或日常生活进行追踪报道,诸如什么谁现身大街超市,谁参加某个活动,谁发了什么微博,谁一家在哪露面等等,以明星生活隐私为噱头刻意炒作,生怕某明星被观众遗忘失去票房价值。

负面炒作是指一些媒体资本为提高发行量、收视率或点击率而雇佣狗仔队专门炒作曝光明星绯闻隐私和制造娱乐八卦新闻吸引眼球从中牟利,这些炒作明星绯闻隐私等八卦新闻已伴随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由地摊小报小刊逐步蔓延到主流报刊网站的文化娱乐版块,连笔者订阅的某党报手机报也时常见到类似娱乐八卦新闻。今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开展了炒作明星绯闻隐私和娱乐八卦专项整治行动,永久关闭了几个专事炒作明星绯闻隐私的帐号,力度虽大但效果不佳,原因就在于缺乏辨证施治,铲草没除根。

三、炒作明星现象泛滥的原因

炒作明星现象由来已久,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文明匮乏和道德水准低下,这点从炒作明星现象泛滥的四个主要原因可见一斑:

一是在西化公知的诱导下,当今社会物质文明高速发展,精神文明严重滞后,道德滑坡,思想混乱,价值观扭曲,笑贫不笑娼,追求低俗成为时尚,尤其是教育的异化,导致部分青少年精神空虚,信仰缺失,正邪不分、香臭不辨,成为了盲目追星的主力军,给资本炒作明星提供了土壤和市场。

二是如今演艺界的少数明星有才无德,缺乏自尊自爱,甚至目无法纪,为名利可以出卖国格人格,有钱就任性,生活糜烂,婚姻混乱,黄毒俱全,偷税逃税,违法乱纪,成为了问题一族。有的过气明星为了高调复出增加片酬,不惜同媒体勾结自炒绯闻以求重新引起社会关注,以负面形象集聚人气达到提高身价获利。这些正是明星绯闻缠身、负面爆料不断的自身原因。

三是报刊杂志、网络平台为了吸引眼球、骗取关注以提高知名度,以独家报料艺人的各种绯闻隐私为噱头,通过狗仔队窥探偷拍明星隐私进行添油加醋的“创作”,以满足少数人的低级趣味和猎艳心理,从而获取更大利润,这是资本市场的一种惯用商业营销手段,是一切向钱看的毒副产品。

四是少数权贵富豪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成立文娱公司进军影视歌舞界,利用自己的巨额资本和社会资源,包装炒作明星推高片酬与之分利,垄断文娱市场投资拍片左右票房牟取暴利,更有不良资本利用包装明星玩弄女星或利用电影票房洗钱等,把影视圈搞得乌烟瘴气。

由此可见,炒作明星、制造八卦新闻有其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这其中即有资本媒体的利欲熏心、见利忘义,也有问题艺人的蝇营狗苟、自甘堕落,更有多元社会的追腥逐臭、低级趣味。这种丑恶现象是多方面因素的集合,需要综合治理,这也正是单方面整治媒体炒作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

炒作明星在中国已有千年历史,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艺人被划归“三教九流”的“贱业”,是权贵们茶余饭后玩弄取乐的对象。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民国后,艺人的地位看似有所提高,但仍没有摆脱被上流社会和媒体资本当成玩物和炒作对象的悲惨命运,资本可以将你捧为身价百倍的明星,也可以让你身败名裂而毁灭,上世纪三十年代影星阮玲玉就是典型代表之一,这些丑恶现象在电影《舞台姐妹》中给予了深刻揭露。新中国成立后,艺人翻身解放成为了受人尊重的普通劳动者之一的文艺工作者,属于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为人民服务的崇高职业,恶意炒作明星绯闻隐私等丑恶现象被禁止,文艺工作者的基本人权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近三十多年来,在西化资改精英主张全面同西方接轨的鼓噪下,很多在新中国绝迹的社会丑恶现象纷纷复活,一些西方文化糟粕被引进吸收,并伴随市场经济而滋生繁衍,炒作明星和制造绯闻八卦新闻由地下转到地上并逐步常态化,资本逐渐渗透了社会主义文艺舞台,经济效益成为了影视创作的动力,低俗之风吹走了清风正气,感官刺激取代了理性思维,假恶丑颠覆了真善美,乃至于负面新闻缠身的范冰冰能获得“国家精神造就奖”,日本过气AV女优苍井空能在中国被炒作成了“苍老师”和“德艺双馨的著名表演艺术家”,这样的环境不改变,范冰冰若干年后被炒作成“德艺双馨的著名表演艺术家”或优秀民营企业家是完全可能的,所以,这次税务部门的重罚对于范爷的影响是有限的。

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

【“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很快。同时,我国社会正处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一些人价值观缺失,观念没有善恶,行为没有底线,什么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都敢干,什么缺德的勾当都敢做,没有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家庭观念,不讲对错,不问是非,不知美丑,不辨香臭,浑浑噩噩,穷奢极欲。现在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病根都在这里。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以洋为尊”、“以洋为美”、“唯洋是从”,把作品在国外获奖作为最高追求,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东施效颦,热衷于“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

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讲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文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病根,对于如何整治明星炒作歪风有极强的针对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等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有所区别,否则就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总书记的上述重要讲话已发表了四周年,我国的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出有效方案,标本兼治,坚决纠正文艺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力整治明星炒作歪风,绝不能让资本势力继续渗透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化艺术阵地。

2018-10-07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图文推荐

热评排行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