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洋垃圾”污染美丽中国(时事点评)

  吴学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2年11月27日 第 05 版)

  “由于被中国拒绝,几百吨生活垃圾正在被运往它们的老家——英国。”日前,英国《每日电讯报》的这一报道引起了不少关注。文章引述英国环境署的话说,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和环保意识的苏醒,向中国输入洋垃圾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目前,中国垃圾回收处理正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困局,不仅自身每年要产生大量垃圾,而且还要遭受国外“洋垃圾”的入侵。仅以电子垃圾为例,目前全世界每年产生的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80%被运到亚洲,其中90%丢弃在中国。如此算来,近年来,中国每年要容纳全世界70%以上的电子垃圾。而在电子垃圾的材料里,大多含有铅、汞、锡、镉等有害物质,倘若对这些物质处理不当,无疑将会对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令人担忧的是,中国目前竟然成为“洋垃圾”的集散场。仅1997年到2007年10年间,英国运往中国的垃圾数量就狂涨158倍,美国每年约有50%-80%的“洋垃圾”被出口到了亚洲,主要出口地也是中国。尽管这些发达国家标榜“绿色环保”理念,但对本国不法企业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却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不仅是道貌岸然的伎俩,更是一种侵权行为。更为可怕的是,这些“洋垃圾”流入国门以后,还被国内的一些不法厂商制成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腐蚀和毒害着国人的生命健康。

  对此,我们应该大声疾呼,中国不是发达国家的垃圾场,对于国外企业的这种恶劣行为应说NO!一方面,既要对违法向中国输入“洋垃圾”的国外不良企业提出严重警告,并将某些屡教不改的外国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他们和中国企业交易;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严重违规输出“洋垃圾”的国外企业所在国家,应通过外交途径提出合作请求,要求他们加强对不法企业的管理力度。因为根据联合国《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容忍本国企业向中国出口垃圾本身就是一种失职,就是一种违背世界公约的不法行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言而喻,国外一些不法企业之所以有恃无恐地将“洋垃圾”倾泻到中国,这其中也有中国法制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等因素。虽然目前中国已经颁布实施包括《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在内的10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其中对有关“洋垃圾”流向等问题却规定得很少,甚至对日渐庞大的“洋垃圾”进口,也没有完整的配套细则,这就为国内“洋垃圾”监管留下漏洞。因此,如何防范“洋垃圾”流入,既要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加大治理“洋垃圾”力度,打击走私“洋垃圾”的违法行为,也要善于变废为宝,令其循环利用、造福于民,而不是遗害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