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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鸿茅药酒背后的水到底有多深?

时间:2018-04-18 17:57:46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郭喜林

 

  没想到,一起有关鸿茅药酒的跨省抓捕案,竟然会引发公众高度关注鸿茅药酒的是是非非。而且,由于新闻媒体的深度调查和曝光,倒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得不明确表态。更值得公众关注的是,鸿茅药酒竟然在近五年内存在着多起不良社会反应。如果鸿茅药酒的社会不良反映属实,那么为什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不依法查处?究竟谁是鸿茅药酒的利益保护伞?而且,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广州发网文医生,究竟是依法办案,还是为保护鸿茅药酒实施地方保护主义?在舆论风口浪尖之上,究竟应该由谁来主导和处理鸿茅药酒引发的社会关注?

  据新京报4月17日报道,近日社会各界对鸿茅药酒的质疑持续发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对鸿茅药酒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如果说,鸿茅药酒的“国药准字Z15020795”文号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颁发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为什么要让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局做出解释?难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在颁发“国药准字Z15020795”文号时根本不了解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就可以随便颁发生产经营许可文号吗?由此可见,在鸿茅药酒背后的确存在着令人生疑的问题。如果没有权力干预,鸿茅药酒怎么能获得“国药准字Z15020795”文号?全国各地究竟有多少药酒荣获了“国药准字文号”?是不是依法得到了监督管理?这是全国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如果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药品广告以代理人的身份和以消费者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为什么鸿茅药酒的非法电视广告层出不穷,而又无人依法监管?难道鸿茅药酒向电视台出得起高价广告费,就能使鬼推磨吗?就此来说,无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还是国家工商总局,都有不可推脱的法律责任。因为,各级地方电视台的非法药品广告无人监管,恰恰是监管者没有依法履职尽责。所以,鸿茅药酒的电视广告才会我行我素;所以,各级地方电视台才会为所欲为非法谋取经济利益,而毫不顾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也暴露了鸿茅药酒用金钱公关的社会公关能力。

  那么,既然由鸿茅药酒引发的各种违法问题已经浮出水面,那就应当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那监管部门就不能继续装聋作哑。如果监管部门继续装聋作哑,那就是错上加错。而且,监管部门必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而不是以鸿茅药酒的利益为重。一个企业的利益,必须建立在党和人民的利益基础之上才是合法的利益,如果企业利益违背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那就必须依法予以严惩,而绝不是利用权力实施非法保护。这一点,希望我们的政法机关一定要在执法过程中弄明白,千万不能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而且,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样需要举一反三,在行政执法中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否则,就会触犯党纪国法,并受到严厉问责。

  总而言之,不管鸿茅药酒背后的水有多深,都绝不允许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如果鸿茅药酒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法问题,就必须依法实施零容忍,绝不袒护。谁袒护企业违法生产经营,谁就是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谁就会被依法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因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绝不允许任何人和任何企业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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