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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终身监禁!傅政华、王立科同一天宣判

时间:2022-09-23 16:06:17  来源:网络  作者:黔线等

  昨天,两个大老虎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宣判,结果均是死刑缓期执行和终身监禁。这两个大老虎,一个是傅政华,一个是王立科。

  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傅政华的主要犯罪事实有:受贿人民币1.17亿余元,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立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立科的主要犯罪事实有:受贿4.4亿余元,向孙力军等人行贿9731万余元,给黑社会性质组织当“保护伞”,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

  傅政华、王立科两个案子,放在一起来看,有很多相似之处。

  一是两人都是政法虎;二是两人都由长春中院审理;三是两人都在同一天宣判;四是两都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且终身监禁,意思就是两人都会被关到死。

  不同之处在于,王立科受贿的钱比傅政华多得多,王立科犯罪性质比傅政华严重得多,他还是黑社会的保护伞。

  这里,我们再回顾下两人落马时官方通报的定性,触目惊心。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王立科为谋求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9731万余元。王立科明知娄河涉黑犯罪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该组织的“保护伞”,长期放任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帮助该组织逃避查禁与打击,并为该组织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其不断发展壮大,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王立科还利用职权为其本人及亲属、特定关系人等违法办理多份虚假身份证件。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科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王立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帮助有关企业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还多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王立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长期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伪造多份居民身份证件,均属情节严重,对其所犯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王立科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王立科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曾想让《人民的名义》停播

  据悉,王立科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岁,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担任过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等,2013年3月,他跨省赴江苏,后成为江苏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卸任)。 2015年11月,王立科履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5年后主动投案。 2021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新闻远不止这两个死缓和终身监禁。就在昨天,还有三个政法虎也宣判了。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龚道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龚道安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刘新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邓恢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邓恢林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以上三个均是政法虎,均是由河北省的法院审理,均是在同一天宣判。

  新闻要关联起来看,这样才会发现规律性的内容。

  两天宣判5个大老虎,这不是巧合,这是通过集中宣判来展示党反腐之决心。而选择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这也是向全党全国传递继续深入推进反腐工程的风向。

  反腐成果固然喜人,但腐败顽疾同样令人担忧。以上五虎都是十九大之后不收手不收敛,可以用“前腐后继”来形容。所以说“反腐永远在路上”这句话一点也没错,与腐败分子的斗争一天一刻也不能松劲。

  关于腐败与反腐,小编在这里简单说几句,不一定正确,只是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傅政华等一批大老虎被查,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这些年写官场反腐小说的作者越来越不好混了,因为许多情节是他们小说都不敢虚构也无法虚构的。小说来源于现实,但却无法超越现实。

  二、大老虎查得越多,越是证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的正确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多查一个大老虎,我党越纯洁一分,我党的形象越好一分,我党的执政根基越稳一分。

  三、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苍蝇也好老虎也罢,谁落马都不要感到惊讶,指不定哪天你突然发现,自己的一个熟人居然也进去了。

  四、千万不要去数某某地方、某某单位、某某系统已进去了多少人,越数你越悲观,你只要记住:无论进去多少人,这都是我党反腐的重大成果,大家要乐观的看待这个问题,要学会换个角度看问题,如果这些人一直隐藏其中不被发现,那造成的后果将更加严重更加不堪设想。所以,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绝不能动摇。

 

  五、如果还有人悲观,你们一定要记住一句话:你们不是为哪个领导工作,不是为哪个单位工作、不是为哪个系统工作,你们是在为党工作、为国家工作、为人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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